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3年3月5日零时起,在市区部分道路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府前大道公安局门口东侧单向掉头区,禁止从东往西的所有机动车在此掉头,禁止从西往东的大型汽车号牌(黄牌)车辆、低速车及挂车在此掉头。
二、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府前大道公安局门口西侧单向掉头区,禁止从西往东的所有机动车在此掉头,禁止从东往西的大型汽车号牌(黄牌)车辆、低速车及挂车在此掉头。
三、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府前大道公安局门口路段人行横道。
以上道路24小时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或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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